变化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由“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调整为“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自动生成申报数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提醒
相关人员应提前开通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银行账户
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完成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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