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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时事聚焦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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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两部门10日发布《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确保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同时明确优化考核方式,不搞“一刀切”。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后,仍应按要求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未完成约定采购量或非中选药品和耗材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的,相关品种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针对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优化考核,不搞“一刀切”。 让老百姓能买得到、用得上集采药品和耗材,是集采工作的“最后一公里”。通知要求,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3个月起开展排查梳理,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方便群众就近购买中选药品。 据悉,新一批的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均将于近期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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