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徐刚)近日,郑东新区一小区居民郭某既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存放场地,将数十箱烟花爆竹搬运至自己家中存放,准备在春节期间售卖。郭某非法储存行为给周边居民的安全造成重大隐患,民警依法将烟花爆竹运送至郑州市指定的储存点进行集中保管。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郭某行政拘留,同时对售卖烟花爆竹的上线正在进行依法查处。
据了解,郑州市对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燃放区域,以及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种类等都明确作出相应规定。在居民小区内非法储存或经营烟花爆竹会对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构成严重威胁。一旦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一旦发生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当事人要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郑东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光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会被处理,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也会被处理。
此外,在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也要负法律责任。如果贩卖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朋友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有的市民家庭成员较多,一次买入大量烟花爆竹,存在家中是否可以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国家规定,储存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家存放大量的烟花爆竹,若未经许可且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地方政府的限制或禁止规定燃放,或构成安全隐患,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因此,建议大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私自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为了自身安全,市民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要积极向应急、公安等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