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 王欣钰)临近年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集中执结一批讨薪涉民生案件,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刘师傅在高某承包的一项建筑工程务工期间工资一直被拖欠,多次讨薪未果,他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确认高某应向刘师傅支付劳务报酬17850元,调解书生效后,高某却并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郭建军多次联系高某,对方仅是口头应付,仍未实际履行。郭建军两次前往高某住所,高某不露面。第三次,郭建军让高某妻子转告高某,高某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数天后,高某主动联系郭建军,一次性将全部欠款履行完毕。刘师傅终于在春节前收到工资。
邵某驾驶自有渣土车跟随田某、王某夫妻二人组织的车队运输土石方,车队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运输费用。邵某起诉要求支付所欠88690元及相应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田某、王某未主动履行,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王莉华督促田某、王某及时履行义务,但对方一口咬定“没钱”。通过执行查控系统,王莉华发现,田某名下有一辆保时捷轿车,于是对该车辆办理了查封手续,同时告知田某,如果仍不主动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田某仍没有主动履行的意愿,于是,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在新郑市找到田某,并依法对车辆进行扣押。两天后,田某将所欠的10.6万余元一次性转至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