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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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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日,有网民反映安徽宿州一健走团过新汴河大桥时占用机动车道。记者从宿州交警支队获悉,近期已有多位市民投诉该行为,交警部门已增派人员巡逻,发现健走团走机动车道将进行劝导。 健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轻者,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增加交通堵塞风险,加剧交通拥堵状况;重者,机动车车速较快,驾驶员稍不注意,很可能直接冲进健走团人群之中,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从法律角度讲,健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可以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交警部门增派人员巡逻,及时进行劝导,不失为一种积极、温情的应对方式。但更多的还是要提高健走团成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让他们认识到占用机动车道行为的不妥之处,自觉把机动车道还给机动车。同时,交警部门还应加强对机动车挤占人行道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执法,把人行道还给健走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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