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民生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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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袁帅)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1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新修订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日前发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河南省自然科学奖、河南省技术发明奖、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河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等5个类别。其他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科学技术奖。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的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应当坚持公益化、非营利原则,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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