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22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近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审议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方面举措。
一是提升商业保险资金A股投资比例与稳定性。在现有基础上,引导大型国有保险公司增加A股(含权益类基金)投资规模和实际比例。对国有保险公司经营绩效全面实行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考核权重不高于30%,三年到五年周期指标权重不低于60%。
二是优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制。稳步提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推动有条件地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
三是提高企(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加快出台企(职)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
四是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强化分类监管评价约束,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引导督促公募基金管理人稳步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建立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机制,推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规则落地。
五是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力度,落实一年多次分红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加大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的运用。允许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