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04版:巳巳如意过大年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本报讯(记者 李爱琴)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保障节假日市场价格稳定,防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要求不得利用春节期间消费需求增加之机,大幅提高销售价格。 告诫函要求,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执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反向抹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不得利用春节期间消费需求增加之机,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坚决杜绝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