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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总部+直营门店” 在郑无需再单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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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流程让连锁企业轻装前行
“连锁总部+直营门店” 在郑无需再单独备案
千库网 图

本报讯(记者 李爱琴) 2月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日前发布《关于优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事项的通知》,针对采用“连锁总部+直营门店”模式的企业推出备案流程简化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根据《通知》,符合“连锁总部+直营门店”模式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其直营门店在填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表》时,可直接注明“与公司总部备案信息一致”,无需再单独办理网络销售备案。连锁总部需对备案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确保网络经营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此举打破了传统模式下各门店重复备案的烦琐流程,显著减少企业行政负担。

“对于连锁企业而言,此次改革意义深远。”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企业可通过统一备案管理,避免多头填报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将更多资源投入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中;另一方面,总部集中更新备案信息机制,也强化了企业内部合规管理的协同性,降低因信息滞后引发的经营风险。

“新政实施后,我们的备案效率提升10倍以上,门店拓展速度明显加快,真正实现了‘轻装上阵’。” 我市一医疗器械连锁企业负责人说。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备案流程优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为医疗器械行业营造更加高效的监管环境。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关注企业需求,探索更多数字化、智能化的监管模式,推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规范化、透明化发展,助力企业在市场中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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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250 2025-02-28 00:00:00 五 “连锁总部+直营门店” 在郑无需再单独备案KeywordPh优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流程让连锁企业轻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