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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5月1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也作出相应调整。 其中,92号汽油价格每升下调0.18元,由每升7.10元调整为6.92元。95号汽油价格每升下调0.20元,由每升7.59元调整为7.39元。0号柴油价格每升下调0.19元,由每升6.72元调整为6.53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每吨8811元,95号汽油每吨9326元,0号柴油每吨7300元。 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油价先抑后扬,均价低于上轮调价周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预计,短期内国际油价将维持震荡调整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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