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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尝试破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社会难题,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6部门本月制订出台《河南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出免陪照护服务模式,着力解决住院患者家庭陪护负担重、照护质量参差不齐等社会痛点,规范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发展,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免陪照护服务是啥?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 着力解决住院陪护难题 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 住院患者都必须选择免陪照护服务吗?“不是的,免陪照护服务工作主要是满足有陪护难题的家庭,为患者提供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群众住院陪护人力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人士强调,对于有条件陪护的家庭,传统模式依然可行。 我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免陪照护病区还应预留出病房用于收治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自主选择权。 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先试先行、逐步推广 根据《方案》,免陪照护服务将率先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先试先行、有序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其他类型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逐步有序开展。 医疗护理员不得替代医务人员工作 如何确保服务的专业与可靠?《方案》构筑了多重保障体系。 推行免陪照护服务,首先应合理配备人员数量。医疗机构要加大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护士配备力度,原则上病区护士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0.6∶1。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结合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配备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在病区内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照护小组,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 医疗护理员要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不得替代医务人员工作。 医疗护理员逐步持证上岗 为规范免陪照护服务行为,《方案》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要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医疗护理员管理,建立免陪照护服务病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工作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提高服务水平。医疗护理员应逐步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接受职业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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