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南京的某小区因年久失修,业委会动用维修资金500多万元。施工结束后,不少业主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量确认单》存在很多问题。小区业主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后,目前小区原业委会主任徐某等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在《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有明确规定,严禁挪作他用或者贪占。徐某利用担任业委会主任之便,对“房子养老金”上下其手、中饱私囊,根据刑法规定,可能构成贪污罪或挪用资金罪。维修资金不是唐僧肉。业委会主任轻易套用数百万元维修资金,折射出权力监督的短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防范,规范业委会运行,推动业主、业委会、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更好保护广大业主权益不受侵犯。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