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7月1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职称聘任业务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三种:职称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职称超出适用范围,职称聘任程序不规范。
按照要求,各单位要规范职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具有)的职称须与岗位一致,做到“人适其职、事职相符”。各单位应按照年度职称评审计划,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本着“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加强职称申报资格审核,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工作、提升专业技能,申报与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职称。对照27个职称系列和相关规定申报相关专业。有明确可对应专业的,原则上应选择直接对应的系列(专业)申报职称。如各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应优先选择会计系列相关专业参加考试或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也可考取与从事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由单位研究决定后聘用到相关岗位。
同时,要严格执行职称聘任程序。各单位要根据“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及聘任程序,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取得的职称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予聘任。在基层定向评价取得职称调入到适用范围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予聘任。聘任前应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工作程序等事项,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予以公示,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和工资兑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