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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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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正式发布。《指引》明确实体店可自愿承诺无理由退货但需履约、不得虚假承诺,消费者退货需保证商品完好且不得恶意退货,为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指导。 自从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置“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以来,无理由退货在电商领域已成标配,不少习惯于在实体店购物的消费者也迫切希望享受无理由退货待遇。然而,一些实体店把商品离柜即如“泼出去的水”。在此情况下,《指引》应时而生,明确要求实体店自愿承诺无理由退货,这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谓“及时雨”。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压舱石”“稳定器”,一头连着宏观经济大盘,一头连着群众美好生活。在网络消费还不能完全取代实体消费的背景下,引导实体店自愿承诺无理由退货,是对消费者现实需求的精准回应,也是实体商业提升竞争力的必然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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