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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爱琴)记者昨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推动质量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我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要求,我省日前下发通知,启动省长质量(专利)奖评选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设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两类奖项的获奖组织和个人每届均不超过8个。其中,组织评选范围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产业中的优秀组织;个人评选范围为河南省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河南省专利奖总数不超过5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评选范围包括对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条件: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运行5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3年以上;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质量满意度和品牌价值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等。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申报条件:长期从事一线工作、质量管理实践或质量管理研究,对我省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等。 河南省专利奖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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