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邢 进
通讯员 陈锦屏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管城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获悉,每名参加新农合的肺结核病人将获补助780元,住院病人在原有补助比例基础上再增加10%。
这个方案规定,对2006年9月1日以后登记参合的农民,经市六院或省胸科医院确诊的涂阳和涂阴肺结核病人进行补助。具体办法是,对结核病患者除国家和省里免费以外的自费检查、治疗费用由新农合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补助6个月,合计每例病人补助780元;对住院病人,在原有补助比例基础上再增加10%。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区肺结核病人的核实和为新农合办公室提供证明,区新农合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销、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