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试行),对环卫机械化作业进行约定。 根据规定,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进行作业;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具有明显警示标志的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按规定开启提示音乐、警示灯、夜间作业示宽灯;作业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车体应杜绝吊挂、抛洒污物,滴漏水、油液体等现象。 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状况,白天宜安排机械化保洁作业和洒水作业,夜间宜安排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 在春夏秋季节沙尘暴、大风天气及路面受到严重污染状态下,宜采用6部作业车辆联合作业,作业顺序为:2部吸尘车—1部高压冲洗车—2部洗扫车—1部抑尘车。 在春夏秋季节的日常机扫作业,宜采用3部作业车辆联合作业,作业顺序为:1部高压冲洗车—2部洗扫车。 在下雨天气,宜适时采用2部洗扫车联合洗扫(不喷水)收水作业。人行道、慢车道和支路背街冲洗作业,宜采用小型路面养护车对人行道、慢车道和支路背街进行人机结合冲洗。 郑报融媒记者 冉小平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