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5版:政事 县区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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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在4年一次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中央综治委对新郑在内的112个单位进行表彰,授予“长安杯”称号。这是新郑市12年蝉联3届“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夺得全国综治奖“长安杯”,标志着新郑市跨入全国最平安城市行列。 “长安杯”是中央对一个城市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和谐社会建设及发展软环境等综合水平的褒奖,必须连续3届12年被评为“综治优秀市”才有参评资格。“长安杯”也是我国综治领域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多的一项综合考评。 据了解,只有连续3届(每4年1届)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的城市才有参评资格。在此之前,新郑已经分别于2005~2008年度、2009~2012年度两次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 近年来,新郑上下一心,砥砺前行,不断创新社会治理,走出了一条既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平安和谐之路。全市没有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和案事件,连续10年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县域经济发展质量总体评价连年稳居河南省第一,2016年人民幸福指数居河南省首位。 郑报融媒记者 杨宜锦 新郑时报 邓春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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