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了解到,该办事处全面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办事处要求确定的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学历、技能、身体素质等条件,掌握一定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一楼一人”,每名楼长管理的高层住宅建筑不得超过5栋。并根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职责要求,细化量化工作标准,完善工作台账,督导日常排查、宣传、管理等工作落实。截至目前,辖区已明确经理人(楼长)131名。
郑报融媒记者 马燕 通讯员 游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