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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周庆华 张孟剑) “让我们参加孩子假释庭审,对我们全家是一场深刻的教育。我们一定会尽到监护职责,让孩子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昨日上午,拿着孩子小田(化名)的假释裁定,陪孩子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的田先生说。 据介绍,推行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庭审监护人到庭制度,是郑州市检察院和金水区检察院在全国首次尝试。 小田今年17岁,是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服刑学员,因抢劫罪于2016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服刑两年来,小田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被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假释。 检察官楚百军说,推行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庭审案件监护人到庭制度,就是要敦促监护人依法全面履行监护人职责,当庭向监护人进行调查,检察机关开展质证,有利于法庭客观准确地适用法律,做出正确裁判,确保刑罚执行的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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