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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6
破解执行难题 保障民生权益
建立长效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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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月14日,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江向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服务保障精准脱贫工作。向雁鸣湖镇小朱村派驻帮扶工作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村里修建生产道路4000余米,打机井8眼,改建危桥2座,修建污水排放沟渠200多米。帮助小朱村、韩寺镇西营村配强村“两委”班子,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化、常态化。

探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模式。以汽车产业园区检察服务室为依托,定期摸排化解矛盾,联合园区管委会全力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700余万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2018年共立案监督此类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20件28人,提起公诉33件43人。

持续开展“五进”送法走访活动。坚持开展集中送法走访活动,收集意见建议125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20余个。制订《为新当选的基层“两委”干部送法授课活动实施方案》,为全县265个村(社区)新当选的1750余名“两委”干部送法授课14场。此项工作分别受到县委书记潘开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延中的批示。

以强化政治担当

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确保专项斗争长效化。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在每周检察长办公会上,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提出要求,解决困难和问题。

推进案件办理专业化。组建专门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检察组,统一行使对涉黑恶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9件70人,提起公诉8件52人。办理的郑州市第一起潘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全省转发。

实现办案监督协作化。在全市率先与公安机关会签了《检察机关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工作的办法》,全年与公安机关会商、研讨涉黑恶案件10余次。充分利用庭前会议,在庭下解决分歧。建立监督事项登记簿,督促被监督事项件件得到落实。严格执行“一案双审查”,向县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3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

以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依法批准逮捕551人,依法提起公诉1235人。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41人,对681人实行非羁押诉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725人。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侦查监督方面,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69人,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人;纠正违法案件3件。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的判决提出抗诉5件,直接改判2件,发回重审3件。民事行政监督方面,受理二审申请监督案件96件,审查终结68件。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0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件。

认真落实信访稳定措施。严格落实点名接访、联合接访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共化解矛盾纠纷15件。高标准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280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11.6万元。专门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已实现连续16年无涉检进京上访。

多措并举创新未检工作。2018年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6万元。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师生3.3万余人次。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参观“春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人数累计1.6万余人次。努力打造“一体三基五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机制,院未检局被团省委等16部门联合授予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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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421 2019-02-15 00:00:00 五 建立长效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KeywordPh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