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0元运费运赃物被判罚1200元
□晚报见习记者 方颖
本报讯 六旬老太开车路过盗窃现场被拦,贪图20元运费拉送赃物。昨日,老太被判罚1200元。
1月30日零时,中原区石佛镇五龙口村村民李某等三名中年妇女趁着夜色,来到郑州火车北站货场,爬上满载豆粕的车厢,搬下7编织袋价值1210元的豆粕,藏于货场附近的变电站处。
正当李某等人为如何将赃物运回发愁时,“轰隆隆”,机动三轮车的声音由远及近,原来是该村六十来岁的杜老太拉完活往家赶。李某三人见状,便挥手拦下了杜老太。李某指着7袋豆粕,与杜老太商量:“捎一趟吧?”杜老太看看货场的列车厢,又看看豆粕,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遂摆手欲走。李某当即掏出20元塞到了杜老太的手里。杜老太捏着钱,咬咬牙说:“搬吧!”
正在搬最后一袋时,一束灯光打了过来。郑州铁路警方巡逻至此,将其抓了现行。
经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9时,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杜老太辩称,自己是路过现场,且一直坐在三轮车上,并未参与犯罪。
公诉人举证,杜老太起初知道货物来路不明,但后因贪图20元运费,为李某三人运送,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由于4人都系初犯,法院决定单处罚金,判李某三人犯盗窃罪,分别处罚金2400元;判杜老太犯转移赃物罪,处罚金1200元。
线索提供 侯俊峰 张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