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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郑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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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无奈告上法院却输了
以岳母的名义集资买房说好到时过户 妻子去世岳母反悔不愿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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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一个关于亲情的官司
以岳母的名义集资买房说好到时过户 妻子去世岳母反悔不愿交房

中原网  日期: 2007-04-17  来源: 郑州晚报  
  本报讯 王先生的岳母单位搞集资建房,夫妻掏钱买了房,本想等到房产证下来就过户,谁知这期间妻子突然去世,为此岳母反悔不愿过户,并要求女婿搬离房子。为了这个房产,王先生和岳母一家闹了5年,甚至两次告上了法院。昨日,王先生带着儿子从执行庭领走自己应得的52130元购房款。

  

  

  女婿诉上法庭终解决纠纷

  但原本的亲情已没有了

  房子是以岳母的名义购买的,但钱是女婿一家出的

  王先生说,自1989年他与妻子结婚起,两人一直苦于没有自己的房子。1994年,岳母所在单位搞集资建房。经与岳母协商,由王先生出资3.3万元以岳母名义购得棉纺东路62平方米集资住房一套。“由于是亲戚,我们只是口头商定了一下,等房产证办好以后,岳母再过户给我。”王先生说。1997年房子交工后,王先生装修新房花费了3.7万元。

  

  妻子突然病故,岳母却突然变了主意,不同意过户

  然而,2002年妻子突然病故。3个月后,房产证姗姗来迟。本来按照约定过户是件简单的事,可是见到女儿已经去世,岳母却突然变了主意,不同意过户,甚至要求女婿搬出房子。最终,本是和睦的一家人却为了这套房子打起了官司。

  2005年3月,70多岁的老岳母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定,房屋产权归老岳母所有,但是房款、装修款、房屋差价王先生可以另行主张。

  

  王先生起诉岳母,要求赔偿房款等共计5万元

  同年10月,王先生起诉岳母,要求赔偿房款及装修款共计5万元。2006年2月,法院依据社区调解记录上岳母承认购房款由王先生所出的证据,判定岳母应赔偿王先生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130元,共计52130元。针对赔偿金额,王先生与岳母一家一直协商未果,于是王先生在2007年春节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线索提供 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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