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子无奈选择离婚
□见习记者 李丽君
数据采样:金水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211对,离婚52对;中原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148对,离婚32对;管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65对,离婚16对;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25对,离婚2对;惠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20对,离婚2对。
“你要是不离,看我回家怎么收拾你。”18日下午,在金水区婚姻登记处,一男子与妻子办离婚,只因妻子看到丈夫给孩子的抚养费是300元时稍稍质疑了一下,该男子便恼羞成怒,在婚姻登记处楼下两次动手打已怀有身孕的妻子。
下午4时,该男子带着妻子来到婚姻登记处,当工作人员征询双方意见时,男的表示坚决要离婚,女的告诉工作人员,她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为了孩子她不愿意离婚,可是男方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她又不得不离婚。
工作人员让他们填写离婚协议书时,妻子看到丈夫在将来给孩子抚养费一栏填的是300元时,问了一句“300元是不是有点少了?”没想到男子一听非常生气,当场就开始骂妻子。随后,工作人员检查证件时,发现女方少了一个证件,告诉他们证件不齐不能办理,男子就愤愤地离去了。
可是,他们离开没多久,女子就哭着跑回了大厅,原来丈夫下楼后非常生气,趁妻子开车锁时,将她的车子推倒,还抬手朝她头上打,幸亏保安及时制止。女子哭着回到大厅,向工作人员请求,“他认为我是故意不带证件,不想离,你们能不能通融一下,给我们办了吧!”工作人员看到这样的情况,也很同情她,可是规定是不能违反的,“你们回家把证件拿来再办吧!”
可是,女子刚离开不久,楼下便传来了沸沸扬扬的吵闹声。原来,丈夫又在楼下大厅里动手打妻子,看到一个大男人动手打孕妇,旁边的人纷纷上前劝阻,并谴责男方。“在怀孕的时候,丈夫还使用家庭暴力,对这样的婚姻,女方不应该再留恋了,即使孩子出生了,将来会幸福吗?”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女人本身就是弱者,面对家庭暴力应该寻求法律的保护,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妇联投诉。线索提供 陈香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