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李 想
本报讯“26年前我栽了3棵树,可学校在这里修路,没经我同意,去绿化部门办伐树证把树伐了。我要向他们讨个说法。”昨日上午,市民杜女士向本报投诉。
昨日9时,学校施工方的工头杨先生说:“我想只要有绿化部门的准伐证就行了,没想到树却别有主人。”杜的几位邻居也向记者证实,3棵树的确是杜女士26年前和丈夫一起栽的。
中原绿化所的靳国强介绍,个人的树也有产权,即使办有伐树证,也要经产权人同意才能伐。昨日13时,校方支付给杜女士300元赔偿款。线索提供 胡先生
伐树程序
伐个人的树
写伐树申请——到居委会盖章(确认树是个人的)——到绿化部门办伐树手续——产权无争议时,经产权人同意可以伐树。
伐单位的或公家的树
单位开介绍信——到所在区的绿化队或绿化所办手续——上报市园林局审批——同意后可以伐或移。
整条路的行道树要伐或移栽,必须经主抓副市长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