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以前已交过,只想弄明白房子“身份”,不愿再交费
□晚报记者 潘默 实习生 王攀攀
本报讯 本报5月16日A11版报道了《买的是商品房,拿到的却是经济房的房产证》。昨日上午,房管局、市水产公司、业主三方在一起进行协商。房管局说房子是市场价,同意改成跟商品房一样的房产证,但业主要交纳评估费和契税。但业主们想弄明白房子的真正“身份”,不愿意再次交费。
业主认为,当初从水产公司手里买房时,就按商品房交过评估费、契税。到场的水产公司人员对业主说,当初卖的就是单位的余房。业主们马上反驳,难道140套房子都是余房?业主们认为,如果还要再交费,理应由水产公司承担。
目前各方仍没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