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5版:第一热点
3  4  
PDF 版
燃气初装费换个交法,维护费取消
用人单位交保险费 职工患职业病视同工伤
不经批准下河捕捞 吃不上鱼还要受罚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打印】  

不经批准下河捕捞 吃不上鱼还要受罚
最少也要罚2000元
中原网  日期: 2007-06-01  来源: 郑州晚报  
逮我,你办证了吗?

孙昱 图

  □晚报记者 黄达

  

  本报讯 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从10月1日起,凡是在河流、湖泊等水域捕鱼的,都得在当地渔业部门办理捕捞证,否则,除了没收渔获物外,还要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最少也得2000元。

  在本省水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殖水生动植物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证,交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禁止使用禁用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破坏性捕捞。

  对在本省水域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上一篇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