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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4版:郑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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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强行留宿换来5天治安拘留
少年还被推进20米深井
阿庆嫂与绿化委的官司闹到二审
执法人员按“第15条”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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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该有多少人参加义务植树? 绿化费缴到办事处算不算数?
阿庆嫂与绿化委的官司闹到二审

中原网  日期: 2007-06-28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孙娟

  

  本报讯 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因义务植树的事,阿庆嫂公司与市绿化委闹了两年的纷争,两次走上法庭。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起因:义务植树50人变398人

  2006年3月1日,市绿化委向河南阿庆嫂公司送了一张通知书,通知阿庆嫂公司义务植树任务为50人。2006年3月6日,市绿化委作出一张撤销通知书,送达阿庆嫂公司,内容是前一张通知书核实植树人数证据不充分予以撤销。重新核实后,发现阿庆嫂公司有员工398人。3月22日,市绿化委随即再次下发义务植树通知书,要求完成398人的植树任务。

  阿庆嫂状告绿化委重复行政

  阿庆嫂公司对绿化委的这一做法不服,并未派员工前去植树。“按规定,没有前往完成植树任务的,应按照每人25元的绿化费上缴财政,相当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绿化委工作人员说。随后,阿庆嫂公司收到缴纳绿化费的通知书,金额是9950元。

  阿庆嫂公司认为,绿化委连续下发不同人数的通知书,两次相差8倍之多,让他们不知所措,这属于重复行政行为,为此将市绿化委告上法庭。然而,一审法院驳回了阿庆嫂公司的起诉。

  疑问:办事处有权收取绿化费?

  昨日的法庭上,阿庆嫂公司上诉称,他们已经缴纳过绿化费了,并拿出了几份票据,其中两张是向花园路和东风路两家办事处缴纳的绿化费500元和400元。

  对此,绿化委认为,根据《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绿化费收费主体是市区县各级绿化委。“办事处是没有权限收取绿化费的,也是不合法的。”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线索提供 刘娜 牛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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