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日上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曹文庄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曹文庄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根据6月21日法庭公开审理时出示、质证的证据认定,2003年12月至2005年9月,被告人曹文庄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的职务便利,为两家制药企业在药品的审批方面牟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给予的款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40万余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