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省工商局公布一批
典型违法医疗广告
近日,根据广告监测和消费者的投诉,河南省工商局对省会媒体违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9月4日公布了2007年第三期的典型违法广告,公告中涉及一些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医院。
据介绍,此期公布的医药、保健品典型违法广告多为未通过药监部门批准就擅自发布广告,或夸大宣传、保健品当药品进行宣传,或利用医生、医疗机构、患者的名义进行宣传,如“愉乐康胶囊”、“兰信胶囊”、“特供2号”、“叶氏三通静脉平”、“林克风”、“金勃特”、“芙活胶囊”。郑州广安医院窜改批文,擅自使用不科学的用语发布广告,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胡三贴”、“大丈夫治疗仪”医疗器械同样为夸大宣传、疗效,误导消费。
河南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和购买药品、保健品以及接受医疗服务时要认清广告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该局还将继续严厉打击利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名义或形象为医疗服务、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做证明的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效的保健品广告;宣传治愈率,保证功效的药品广告;夸大诊疗效率,保证治愈的医疗服务广告等严重违法广告。
马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