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还债,将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昨日,一男子被管城区检察院批捕。办案的检察官介绍说,该男子涉嫌的罪名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晚报见习记者 方颖
拖欠67万货款惹官司
2005年6月8日,郑州凯利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达),与河南玖隆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隆)签订协议:凯利达将一套印刷设备,包括小森四色全张印刷机、切纸机、晒版机转让给玖隆,玖隆应付凯利达96万元。凯利达按约定将设备交付给玖隆。2005年11月30日,约定的最后还款期,玖隆并未支付转让款。多次催要,2006年4月,玖隆支付凯利达29万元,余下的67万元一直未付。
等了一年多,凯利达将玖隆及其法人王庆华告上法庭。2006年11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关于不付款的原因,王庆华解释说,设备一直处于维修状态,无法正常使用。2006年初,王庆华对其进行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机器维修费和工人工资。但王庆华仅提供了一份工资发放表作为证据。
法院未采纳王庆华的辩称。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真实可信,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视为有效协议。2006年12月7日,法院判决玖隆应于10日内付给凯利达67万元。双方未上诉。但王庆华不仅无视协议约定,对法院判决也熟视无睹。
变卖查封财产违了法
2007年5月21日,凯利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7月27日,凯利达的法人发现,玖隆院内已经被法院查封、冻结过的设备不见踪影。
8月29日,因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王庆华被法院拘留15日。在此期间,经查,王庆华私自将被扣押的印刷机和切纸机,以44万元的价格变卖至广州;被扣押的过油机两台和稳压器,王庆华以90万元的价格抵债给了郑州另一家公司。另外,王庆华还欠该公司几十万元债务。而卖得的44万元也悉数用于还债,其中还了凯利达8万元。凯利达的法人与王庆华握手言和,答应延长其还款期限。
昨日,王庆华被管城区检察院批捕,涉嫌的罪名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办案的检察官介绍,因此罪被批捕为该院首例。
线索提供 王建萍 王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