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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郑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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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经济适用房最高可贷七成房款
部分商家表现不佳 成黄金周投诉热点
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市民问得很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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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本月起提高
买经济适用房最高可贷七成房款
买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非经济房,最高可贷总房款的60% 买144平方米以上非别墅型商品房,最高能贷总房款的50%
中原网  日期: 2007-10-09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胡审兵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份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了贷款比例,按照购房面积大小细分了可提供贷款的比例。

  具体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最高可贷款总房价的70%;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非经济适用房,贷款比例由总房价的70%下调为6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非别墅型商品房,贷款比例由70%下调为50%;购买独栋、联排等别墅型商品房,暂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9月底前,已经在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仍按以前的规定执行,从10月份起才签定购房合同,并在市房管局备案的,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在上一笔公积金贷款未还完前,不能进行第二笔贷款。只有在还完第一笔贷款并正常缴费一年后,才能申请第二笔贷款。

  对此,本市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认为,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购买中小户型的贷款比例没有调整,这部分人受影响不大;受影响较大的人群主要是想购买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市民,短期内可能会抑制这部分人的购房需求;对于购买别墅类的人群影响也不大,因为这部分人买别墅时可以不用这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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