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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2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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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观点

中原网  日期: 2007-11-15  来源: 郑州晚报  
  

  路边停车该不该收费

  “交了数额不菲的养路费,就有在路边停车的权利,为啥停车还要再交停车费?”较真的西安市民王先生状告西安市交管支队、城管执法局每次收取3元的临时占道停车费,质疑这种实行了多年的收费惯例。

  就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而言,涉及到收费的主体,不管是城管还是交警队,收费的主体都是政府机关。路边停车收费与市场化停车场收费的性质不同,我们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根本找不到路边停车收费的任何法律依据。

  有车族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为什么这个路边的收费是5元,那个路边是10元,收费标准是据何而定的?为什么这个路边可以交费停车,那个路边就不可以?为什么交警在路边画几根白线就可以停车,抑或说,为什么不收费就不可以停车、一收费便可以停车?哪个地方能否停车的依据何在?道路是公共资源还是交警部门的私有资源?

  路边停车收费,是实行了多年的收费惯例,可上述这些问题至今还没有被厘清,车主稀里糊涂地交,有关部门稀里糊涂地收,怎一个“乱”字了得。这种现象不应再继续下去,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应该给路边停车收费一个明确而又合理合法的“说法”了。据《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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