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胡审兵
本报讯 “为何摇号时条件还符合,选房时却被通知又不符合条件了?”近期,不少摇中经济适用房但还未选房的市民感到不解。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称,这是因为在等待期间入围当事人自身条件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购房条件。
据了解,10月15日,第三批经济适用房的首个小区——朝阳小区开始公开选房。最后有20套房没有选完。有一部分选房者是在复审时因资格不符合而被刷下的。
11月9日联合家园首次公开选房结束后,有13位正式入围人员因复审不符合条件和经济困难等方面原因,放弃购房机会。
11月20日选房的“圣地花园”小区,除1人没到现场自动放弃购房机会外,另外7人再审时都不符合条件,部分摇上号的市民称当初都是经过严格审查后才可以摇号的,为什么选房前又不符合条件了呢?
对此,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销售科科长赵扬告诉记者,按照规定,经济适用房选房前要对已经摇中号的市民进行第二次复审。经济适用房从摇号到选房需要一定的等待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部分摇中的市民自身的住房情况会发生变化,有的得到了单位的房改房,有的继承了父母的房子,还有的等不及购买了商品房。这部分入围者在复审时,就不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因此不能再选房。
市民如果发现廉租房用户有问题,可举报
又讯 记者昨日还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不仅经济适用房进行初审和复审,廉租房也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要审核一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退出。市民如果发现廉租房租房户存在问题的,可拨打电话咨询或举报:郑州市廉租办:67889916;金水区廉租办:63979622;管城区廉租办:66227514;二七区廉租办:68889275;中原区廉租办:67614872;惠济区廉租办:63639393。
市房管局:从摇号到选房期间,摇中者的住房状况不再符合选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