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5万元的女员工不见了踪影,个体老板陈玉把女员工陈丽及其已离婚的丈夫李林告上法庭,认为双方离婚是为了逃避还钱。
昨日,在二七法院审理时,李林称前妻借钱自己不知情,又意外爆出隐私:离婚之前两年,陈丽一直与陈玉同居,陈玉为此还曾登门道歉。
晚报记者 张华
实习生 马庆龙
债务纠纷:老板拿着欠条找不到借钱员工
陈玉介绍,陈丽在他店里打工时,称其丈夫李林换新车借了别人钱,现在急着还债,2005年8月15日,陈玉借给陈丽5万元。陈丽打了欠条,称2006年春节前后还款。
“开始还只是拖延,春节过后干脆不见人了。”陈玉称,找不到陈丽,他就找李林。李林答应先还3万,但在2006年3月下旬,李林说已经和陈丽离婚,陈丽借钱与自己无关。陈玉认为陈丽夫妻离婚是为了逃避还钱,于是起诉到法院。
庭审现场:被告爆出原告与前妻同居两年
“离婚之前你们俩就同居,我受到很大羞辱。”昨日庭审现场,李林意外地抛出:离婚前两年,陈玉就和陈丽同居了,陈玉为此还登门道过歉。
据李林称,2006年1月14日,陈玉来到李家,对李父说他和陈丽已经同居两年多,对不起李及其全家,并称他是被陈丽灌醉才做了错事。李父非常生气,要求陈玉写一份材料,日后作为证据用于李林和陈丽离婚。“陈玉当场下跪,要求将他的一个手指头剁掉。”李林直到此时才醒悟,2年来陈丽经常不回家,包括女儿生日也没有回家的原因。李林当天就提出要离婚。
李林称,由于陈玉和陈丽同居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他们同居期间发生的经济纠纷与己无关。
双方分歧:女员工遭殴打被逼写下欠条?
对于李林的说法,陈玉认为是无稽之谈。陈玉否认和陈丽的私人关系,还称该问题与债务本身并无任何联系。
“直到离婚前,我才看到欠条。”面对陈玉拿出的欠条,李林对欠条的真伪及所署日期提出了异议。
李林称,此前陈玉曾找自己追要欠款。2006年3月22日离婚当天,李林问过陈丽借钱的事,陈丽否认了。陈丽说不想再跟着陈玉做生意,陈玉为了留住她,2006年1月14日晚,陈玉在店里殴打她,并威胁要朝她脸上泼硫酸。陈丽求饶时,陈玉提出要她写个欠条,并把时间写成2005年8月。
李林说,他当晚找陈玉证实陈丽的说法,陈玉拿出了他和陈丽的下流手机录像及5万元借条的复印件。
本案由于分歧很大,无法进行调解,最终法官决定择日再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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