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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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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剥夺公众对电视节目的选择权
更应关注3880亿烟草利润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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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剥夺公众对电视节目的选择权

中原网  日期: 2008-01-16  来源: 郑州晚报  
  □魏文彪(媒体从业者)

  1月11日当天,宁波市的市民发现他们一直收看着的湖南卫视忽然消失了,随后,有观众致电宁波广电客服,得到的答复是,落地合约结束,但不久后却有网友爆料称,停播的原因,主要源于宁波地方保护,落地要价过高,导致湖南卫视无法落地。(新闻见本报A32版)

  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为了能吸引尽可能多的用户,会有不断优化有线电视节目频道设置的欲求,但是另一方面有线电视服务又是垄断性质的,即一个地方只有一家提供有线电视服务的公司,用户没有选择有线电视网络的机会,这样就造成即便本地网络公司设置的频道不符合自己的口味,但是用户只要想看有线电视就只能“将就”的局面。

  现在市民有决定是否安装有线电视的自由,但是用户在有线电视节目频道设置上没有任何话语权,就此而言,现行有线电视在具体的节目供给上实际具有一定的“强制交易”性质,事实上剥夺了用户在购买电视台节目意愿上的选择权,有违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原则。所以更合理的做法应当是网络公司以若干年为时限,通过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问卷调查或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就新阶段以设置哪些有线电视节目频道为宜,广泛听取市民与用户的意见与建议,以多数市民与用户的意见作为节目频道设置的依据,如此才能体现出对于用户权利的应有尊重,也才符合公平交易市场原则提出的要求。

  当前大多数地方的有线电视收费受到价格管理部门的管制,但是有关节目频道设置却基本处于监督真空当中。任何权力不受制约都难免会被滥用,电视节目的选择权与频道设置的决定权不能受到制约,有线电视网络也难免会沦为网络服务商与有关方面罔顾用户权益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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