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竞昳
本报讯 《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 日前出台,郑州市计划今年选聘800名“大学生村干部”,明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1名“大学生村干部”的计划。
按照政策规定,被选聘为 “大学生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即试用期每人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第二年每人每月12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1500元;“大学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计入工龄,工作满两年后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乡镇(街道)机关招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原则上在“大学生村干部”中招录(聘),贡献突出的可直接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我省2003年10月开始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进行试点,省委要求2010年年底前,实现全省至少每个行政村1名大学生。截至目前,我市2279个行政村中已有669个行政村选聘了“大学生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