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
“解放表达”
是个什么东东
上周五,《人民日报》的人民论坛有一篇文章:《解放思想,先要解放表达》。我读了20多遍,才弄明白解放表达是个什么东东,其实就是说的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用“言论自由”代替“解放表达”多准确、多科学、多通俗、多有法律依据。在“言论自由”面前,作者“口欲言而嗫嚅,足欲行而趑趄”,似乎有些羞于启齿,改为“解放表达”就理直气壮了许多。言论自由与真话、实话是水到渠成的关系。
长江商报
鉴定华南虎照纯属多余
几年前曾经有一位陕西人冒充138岁孙中山诈骗,后来被判了11年有期徒刑。难道司法机关也要先找国家级专业鉴定机构证明孙中山早已逝世、此人的相貌与孙中山相片不具有0.9986的相似率、此人的DNA不是孙中山的DNA的可能性为99.999%,然后才敢抓他、定他的罪吗?如果没有一家专业机构愿意接受鉴定,莫非这位138岁的“孙中山”就可以一直骗下去?所以说并不是什么事情都需要做专业鉴定的。鉴定华南虎照就纯属多余。
中国网
替保安立法是多此一举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发出通知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众所周知,立法程序中有一个要件就是不得与上位法抵触。从新闻公布的内容来看,“草案”中并没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不过,只是属于普通民众一员的保安,普通适用法律也当然适用于对其行为的规范。所以这个虽然与上位法没有相抵触的规定,也就显得多此一举。
燕赵都市报
无期徒刑
能否吓止矿难发生
此次洪洞矿难的审判,应该是我们第二次看到违法矿主因矿难事故领到无期徒刑,而且是在临汾市体育场公开宣判,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十次矿难背后有九次是腐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煤矿监管依旧沦落为事后怒斥,如果“五毒俱全”依旧只能被矿难揭开,如果群众依然只配“接受教育”或者看看热闹,而无权问责失职官员,那么无期徒刑充其量能满足民众的事后泄愤,而根本无法构筑起矿工生命的防护墙。
中国广播网
面对通货膨胀压力
减点税负如何
专家们为防范和化解通胀压力,开出了不少药方,如控制过多的货币供给;注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引导国内消费;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政策等。但这些药方能不能在抑制通货膨胀的同时,保证老百姓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不因通货膨胀而降低?也有人建议,像新加坡那样,给全国人民每人发红包。其用意倒是不错,至少这表明“在经济高速增长,国力显著增强的同时,全国人民并没有同步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果实”这一严峻现实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只是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红包不可能年年发,月月发,就中国目前的现实来讲,真正对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有益的应该是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