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百姓生活多个方面的银行自助终端、自助缴费系统、信息查询、排号机等自助终端类产品已被明确纳入强制认证范围,自2009年1月1日起,此类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2008年12月31日前(含)已经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这些自助终端类产品准许继续使用。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