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前只有50元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调整现行资助资金政策,对每名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资助标准,由原来确定的补助50元,调整为100~300元。其中,2008年度培训资助资金的资助标准暂定为每人150元。想出国打洋工的人员,只要选择了已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确认并拥有河南省外派劳务培训中心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就可获得资助。该政策自2006年实施以来,有1万多名农民因走出国门“打工”而脱贫致富。 晚报记者 徐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