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裴蕾
本报讯 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的律师与心理咨询师对郑州大学260多名学生做了一个调查,发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后不服务和不给发票是当代大学生受到侵权的主要形式。
3月15日,12355的有关专家在调查中发现,有高达68%的学生都受到过权益方面的侵害,虽然有70%的学生都认为自己有维权意识,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高达87%的学生曾经放弃过维护自己权利的机会。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些学生的维权意识还不够强烈,法律知识比较贫乏。”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袁林方表示。因此,省会12355“真情与权益”讲师团专家组成员徐玉昌律师提醒大学生,平时要积累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自己的权益一旦受到了侵害,要勇敢、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求助,也可以拨打“12355”来进行咨询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