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
应该说,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积极探索新思路,尝试新办法,是开阔思维、改进工作、创新工作的一个体现。据悉,深圳市环卫部门委托环卫管理人员执法,目前尚处于“思路与探索”阶段,并没有形成正式规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形成规定之前,环卫部门肯定要通过法制办,研究合法性、可执行性等问题。政府部门也十分欢迎市民参与讨论,提意见和建议。
事实上,政府希望的局面已经形成:市民的踊跃参与、各抒己见,无论是支持方有条件的支持,还是反对方的担心,既是针对这一尚未成形的新规的思前想后,又是对城市未来发展与管理的建言献策。市民之所以有这样的热情,一方面缘于环卫管理人员处罚权一旦实行,将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参政议政的自觉与责任使然。同时,也是对所居住的城市环境的关注、对城市文明的关注、对政府施政的关注。
深圳进行委托环卫工执法新路子并非空穴来风,一是外地有过类似的尝试。据悉,北京、武汉等地都采用过这种委托执法罚款方式,的确对乱扔垃圾、乱吐痰的行为起到制止作用。二是维护深圳干净优美的环境之需,加快文明进程。笔者认为,深圳环卫处罚权之争意在“抛砖引玉”,或者说,客观上收到了“抛砖引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