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金龙鱼蹊跷涨价
又将了发改委一军
据新华社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行情系统监测,4月5日,全国食用油价格整体平稳,获国家发改委同意后,“金龙鱼”品牌的食用油在部分地市开始提价。都说“金龙鱼”此前拿到涨价许可后宣称暂不涨价是给了发改委一记耳光,现在呢,“金龙鱼”在一片降价声中悍然提价,就是给了全国人民一记耳光。既然批准涨价的权力握在发改委手里,问题最后还得靠发改委来解决。现在“金龙鱼”的蹊跷涨价,就是发改委重新树立权威的最好时机。当然,发改委的审核不力对这场蹊跷的涨价负有很大的责任,因此,发改委出来给公众道个歉,应该是取得公众谅解和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燕赵都市报
“解释问题”
不能代替“解决问题”
我们某些地方政府太善于用解释问题来代替解决问题了。他们一解释,就说明问题存在是合理的,因而是可以原谅的,就是能够继续存在下去的,解决问题反而变得遥遥无期。然而吃亏的是老百姓。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上“同命不同价”的问题,前最高法院院长去年就说了马上出台新规,至今不见下文。解释问题的由来已经毫不重要,问题的关键在于,明明存在的不合理的问题,究竟如何解决?什么时候解决?难道就因为事出有因,它的存在就是正确的?
东方早报
通胀之下工资
不能一涨了之
在当前通胀条件下,“涨工资”绝不是“一涨了之”那么简单,而是应该把核心工作放在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上面。具体来说,就是在工资总额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原则下,对工资增长实行“总额管理”。同时努力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他们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尽快改变少数人占有大多数财富的格局。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让大多数国民涨工资,又可以避免工资与物价出现螺旋上涨的双重目标。
上海青年报
“消费者弱势”
其实是行动弱势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郎丹科做客某档城市管理服务节目时表示,超市方在出口处检查购物小票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他说,无论是商品还是小票,所有权都是消费者的,超市不具备在出口处查看小票的权限。不合法的商业惯例,践踏了商业伦理,也严重挑衅了法律的尊严,对此,法律不能回避,更不能示弱。就现实而言,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第一,设立惩罚性条款,用利益手段鼓励消费者维权。第二,赋予消费者协会以诉讼主体资格,让消协代消费者发起公益诉讼。人们常说的“消费者弱势”,本质上并不是权利弱势,而是行动弱势,只有法律撑起了腰,消费者才能真正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