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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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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你不可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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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你不可以这样!

中原网  日期: 2008-04-15  来源: 郑州晚报  
  

  

  “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

  “中国很多城市的管理者和市民,一边是希望尽可能多地享受农民工带来的服务,一边却想尽办法将农民工等贫民驱赶出城市。”

  上面这两节话,是清华大学教授、著名学者秦晖4月13日在深圳做客南都公众论坛时讲的。秦晖在论坛上还发表了《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建议深圳应根据实际情况率先兴建贫民区,并认为:“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新闻参见今日本报A21版)只是不知秦晖教授的话,城市管理者,还有市民,能否听得进去。当本人读到上面那两节话时,忍不住冲口而出:城市,你不能这么无耻!城市,你不可以这样!

  报道中还引用了秦晖教授对我们城市管理的一些批评,比如针对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强力推行城中村改造计划,秦晖认为这是典型的剥夺城市贫民的居住权利:“处在城市里的城中村,地价往往较高,政府和开发商联手进行城中村改造,城市规划和面貌是发生了很大的改观,却往往是采取强制措施剥夺了城市贫民的居所。”而“最穷的农民(工)和无单位者,不仅完全没有分房资格,自己盖个贫民窟也被指为私搭乱建,而要被惩处”。秦晖认为,中国的城市贫民即是处于典型的“无福利也无自由”状态。

  多少年了,城市对农村,市民对农民工动过多少“歪脑筋”,占过他们多少便宜,剥削过他们多少血汗。特别是翻开1949年后我们的历史可以看得更清楚,尽管也许我们有意无意间也不知掩盖了多少。

  有人可能会说城市眼下还有困难,但若是拿农民工遇到的困难与所谓城市的困难相比,可以说,城市的那点困难简直就不叫困难,只能说是城市还想要更高级的享受。退一步,就算城市还有困难,也不应该只要农民工带来的享受,而对他们的衣食住行却漠不关心,甚至总想将这一人群利用之后再驱赶出城市。很多城市人内心都清楚,说到底,没有几个人的祖宗就是“城里人”,甚至往上数,有的人自己的爷爷辈就是乡下人或说至今也还是乡下人,有的是打自己的父辈才进的城,更有一些人直到自己才成为所谓的城里人。既然是这样,我们有什么看不起农民兄弟的呢?不错,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环境中,大多数农民兄弟除了贫穷“第一”,各方面都不如城里人。但这绝不是他们的过错。甚至不仅不是他们的过错,还恰恰证明着这是以牺牲农民兄弟的很多利益才使得我们的城市像今天这样建设、发展起来,城里人也才活得更像个城里人。上世纪50年代梁漱溟一句“工人在九天之上,农民在九地之下”,说的就是对中国农民的不公或说农民为城市发展牺牲太大了。既然如此,我们又怎么还能至今不思忏悔呢?后来又看到这样一组数据:“据统计,1953~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手里拿走了将近9500亿元,占农民净收入的57.5%。进入90年代后,这个数字每年增加到1000个亿以上,而农民的税费、摊派等负担每年都在4000亿元以上,此外还有约6000多亿的债务被县、乡两级政府用于超前消费。”(见广东省政协主办的2002年第12期《同舟共进》杂志第23页)又另“据统计,城市的人均存款额是农村的10倍,加上其他资产,城市的人均财富是农村的20到30倍”(同上)。我想,这作者说的还是“人均”,如果“不人均”,百分之十或更多的城里人的存款数额恐怕要是一些农民的成千上万倍吧。同是中国的国民,相差是多么悬殊啊。

  我们不是要构建和谐社会吗?实现和谐社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社会要尽可能地实现公平正义,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就只是一句空话。而城市像现在这样对待农民工又有何公平正义可言?我们不是要以人为本吗?以人为本,我的理解就不是说只以城市的人为本,而是包括所有的国民,甚至包括凡是生活在我们这个国土上的人;以人为本,就不仅是要让人有饭吃有衣穿,政府还要为他们“遮风挡雨”,还有负责他们生老病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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