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和客运管理处人员一起检查出租车。
晚报记者 廖谦 图
□晚报见习记者 龚一鸣
本报讯 公交车利用报站器变相鸣喇叭也属于违反营运秩序行为。昨日起,市交警支队、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客运管理处分别组成5个联合纠察组,对市区公交车、出租车营运秩序进行集中规范。
昨日15时许,三大队交警和公交公司、客运管理处的人员正在京广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对过往的公交车和出租车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豫AT5844的富康出租车,因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被客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拦下。交警三大队检查该车证件时,发现车辆未经审验,遂对该车司机给予200元罚款和暂扣车辆的处罚。客运管理处稽查人员介绍,该车没安装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如白色座套等,要对司机处以50元罚款,暂扣营运手续。
15时40分,一辆40路公交车沿着中原路由东向西压线行驶。考虑到乘客的出行,也为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民警用相机拍下公交车的违法行为后,将车牌号以及违章信息登记到表上,然后通知司机第二天去接受处罚。
采访中有市民反映,在一些没有电子眼的小路口,公交车闯红灯现象十分突出。记者在陇海路与庆丰街交叉口观察时看到,10分钟内竟有5辆公交车闯红灯行驶。交警部门表示,他们下一步将不定时不定点地对一些没有电子眼的小路口进行专项治理。
截至17时30分,全市共查处公交车43辆、出租车54辆。 线索提供 李东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