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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见法规对追堵小贩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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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见法规对追堵小贩说“不”

  □殷国安

  依法治国

  近日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拟禁止追堵小贩,草案明确提出,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是一味地围追堵截,而应该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新闻参见6月4日《新京报》)

  城管追堵小贩,这在中国可以说是特别的一景。现在,终于有了一个浙江,要禁止城管追堵小贩了,这真是顺乎民心,我要高喊一声“好”。

  为什么不赞成城管追堵小贩?首先是因为我们同情小贩,我们坚持民生如天,老百姓的饭碗比什么市容整洁都要重要得多。谁愿意到大街上摆摊设点,谁愿意和城管搞“猫鼠游戏”?天天玩这样的“游击战”,难道算什么“幸福生活”?可见都是生活逼出来的。如果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如果不是企业破产或失去土地,他们会沦落到如此地步?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处于弱势的群体,我们怎么忍心去处罚他们?

  如果小贩就是不听安排,就是影响市容,我们也不赞同追堵小贩。因为一追堵,就可能矛盾激化,就会出事故,甚至出人命。而不追堵,最多是小贩逃跑了,这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前不久,深圳福田区城管和公安组成行动组对一处乱摆摊点进行彻底查处。执法过程中,一名中年女贩采取脱衣、跳楼、撞车等自残方式进行对抗,因考虑到女贩的安全问题,整个执法行动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无奈收场。城管整治小贩,不要求“战无不胜”,当矛盾尖锐时,城管应该主动退让。输给人民群众,政府不算丢脸。从法律上禁止城管追堵小贩,其意义就在于此。

  当然,彻底解决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矛盾,最终的出路在于推进社会公平,让全体小贩都能安居乐业。这当然不是靠城管文明执法所能解决的,而是政府应该研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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