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出院患者
按病种付费要占5%以上
□晚报记者 邢进 实习生 张李艳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日省卫生厅、省发改委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按病种付费扩大改革试点工作。39家试点医疗机构必须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出院病人数要达到要求比例。
2006年8月,我省启动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确定了3家医院,30个病种作为试点。在此基础上,2007年12月,我省的按病种付费试点扩大,试点医疗机构扩大到39家,其中省会医院占15个席位,病种更扩大到了100种之多。在按病种付费扩大试点运行了半年之后,省卫生厅、省发改委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按病种付费扩大试点工作。
据悉,通知要求各地发改委、卫生局和39家试点医院都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扩大试点工作,即刻建立按病种付费改革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对按病种付费扩大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试点医疗机构中,三级甲等医院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出院病人数一般不低于本院出院病人总数的5%;二级甲等医院一般不低于本院出院病人总数的10%;病人满意率均应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