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小时候都被灌输过这样一个观点: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早些年文化用品商店卖的象棋盘上,“楚河汉界”上都被这句话代替,以提醒对弈双方不要因为竞争而伤了感情。
乍一看,这样的说法不仅不错,而且实践起来并不难,无非是在比赛中保持平和的心态,看淡胜负,这就和中国古代的“以武会友”一样,擂台上打得火星四溅,也仅仅是为了切磋技艺而已。
不过随着对竞技体育的了解日渐加深,才慢慢明白“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其实是一种极高的境界,非一般人所能达到。首先,体育比赛,(当然,这里指的是正式比赛)规格越高,获胜的荣誉就越高,个人所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大。尤其是在体育商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一个重大比赛的冠军头衔,不仅意味着一枚金牌,而且还可能会包含着各项奖励,纷至沓来的商业广告。竞技场上的失之毫厘,带来的就是实际生活中的谬以千里,所以素有“一战定终生”的说法。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让不少人铤而走险,以至于我们能不断听到各种各样的丑闻,这种情况下,“友谊第一”便成了奢侈品。此外,体育比赛还讲究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运动员我们现在更多地会提到“职业素质”这个概念,过于“友谊”本身对于运动员的职业素质也是种挑战。事实上,已经有很多违背体育道德的“默契球”被人隐晦地称之为“友谊赛”,这无疑是对这两个神圣字眼的亵渎。
所以我想正经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应该是实力相当的顶尖高手之间在竞技场上棋逢对手的忘情争斗之后的英雄相惜,可遇不可求。
在翻查1932年第十届洛杉矶奥运会的资料时,发现这样一个故事:美国选手施莉获得了跳高的金牌,而她的好友,另一位美国女选手迪特里卡逊则获得银牌。奥运会结束后,她俩把各自的奖牌对半切开,互换一半再接合起来,成为两块半边金半边银的奖牌,各留一块作为两人友谊的永恒纪念。
这是我所知道的“含金量”最高的奥运会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