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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租娘的房 说好了付租金当养老费 15年过去了,还不见钱 老娘动用法律了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马松 本报讯 15年前,儿子为结婚找妈妈要房住,并许诺每月会支付房租400元,但是住了12年房租一直没影子。今年8月初,母亲何大妈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还6万多元房租。 何大妈今年75岁了,儿子贺伟40多岁。1993年2月份,打算结婚的贺伟找到母亲,要借一处住房结婚用,一旦经济宽裕,买了房子就会搬出去,口头约定每月支付400元房租。贺伟一住就是12年,2005年11月才搬走。当时,贺伟还给母亲出具了欠条一份:“12年欠房租6.12万元,等条件富裕时偿还,作为养老费用。” 贺伟搬出后,何大妈多次向贺伟要房租,儿子总是找借口不肯给钱。不过,何大妈却看到:儿子购置了出租营运车辆从事个体经营,家中的新房子也是装饰得豪华漂亮。 昨日,经惠济区法院调解,最终母子双方达成协议:贺伟分两次付清何大妈租赁费6.12万元。从法官手里拿到第一笔3万余元的房租时,何大妈说:“他说要给我房租,还有欠条,他不能反悔。” 线索提供 党庆远 崔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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