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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时报 后奥运时代民生与权利的机遇 话题:生活仍然继续,生活需要清醒。进入后奥运时代,我们面对的最大考题就是,如何让奥运财富真正惠及民生,如何把相关权利以制度化的形式真正赋予公众。 观点:恰如一个硬币的两面,那些临时性政策,在方便奥运期间环保、卫生、交通等公共领域良性运转的同时,也可能会导致一些公民权益实现暂时性的受阻,而基于国家利益的视角,我们更愿意将这种不得已的情况视为公民履行责任的表现。 但是,进入后奥运时代,如何最大限度地还权于民,补偿公众为奥运付出的利益代价,无疑又成为政府不可绕行的一种选择。公民社会在强调公民责任的同时,也必须对政府有着更为理性的诉求。 珠江晚报 重奖奥运冠军别成了政府间的赛事 话题: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山透露,国家将向本届奥运会金牌运动员每人奖励35万元。实际上,很多省份对本地籍贯的奥运冠军奖金,将远远超过35万元。 观点:一个村庄出了一位奥运冠军,从省到市到县再到乡镇,甚至村委会,有没有必要重复奖励?一个地方政府的长官,是否可以自行决定奖金的数目?毕竟,政府的钱来自于纳税人,而不是市长或县长的腰包。 按照我国的体制,运动员都是人民所供养,同公务员没什么区别。运动员在岗位上作出了贡献也有一定的职务性质,但他们的艰辛付出又的确应得到高度认可。笔者的看法是,可以通过提高国家奖励标准与鼓励商业赞助来实现运动员的丰厚回报,地方政府完全没必要像企业老板那样相互攀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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